作为中国三大航空集团之一的中国东方航空公司,率先实行空乘人员劳务制,空乘人员的绩效将直接与薪酬待遇挂钩,日前配套推出《乘务人员薪酬管理暂行规定》,今后凡绩效优秀的乘务人员,其薪水待遇将大大突破原来的标准;反之,绩效差的乘务人员,不仅薪酬待遇可跌破“底线”,按劳务制用工的合同规定,甚至可让其“走人”。
该《规定》的出台,是使空勤人员薪酬体系和地面职工薪酬体系相分离。今后乘务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,主要体现在飞行小时费标准的提高上。与国内航空公司收入下滑的局面相比,各方面条件比较宽松、优厚的外国航空公司成了空姐的理想去处和竞争焦点。